乌兹别克斯坦正计划引入快速通道机制,以确保在医疗系统出现暂时性短缺时,能够快速进口并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根据拟议程序,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部分产品,可在未完成完整国家注册的情况下进口使用。根据该条例草案,"暂时性短缺"被定义为药品或医疗设备完全缺货或供应量有限,导致无法充分满足民众和医疗机构需求的情况。
紧急供应措施的决定将由卫生部下属的常设工作组作出。另设专项工作组负责判定是否在具体个案中启用快速通道程序。为核实短缺声明,相关机构将进行分工协作。药品安全中心将负责判定药品或医疗设备是否已在乌注册登记,以及是否存在合适的替代产品。同时,制药工业发展署将评估市场供应情况、国内生产现状及未来供应计划。
对于进口申请,药品安全中心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结论,说明是否具备反对进口的理由或是否予以放行。申请进口紧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需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配备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专业人员,并具备完善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进口商还需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所有进口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强制性认证,其流通环节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二维码溯源监管。被列为紧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清单将在卫生部官方网站公布。进口产品向医疗机构及药品流通企业分配的决定将按加速程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