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各地主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审批的细则要求、办事习惯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期以昆山市地方企业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备案为例,介绍一下企业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时的注意事项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帮助企业做好规划,减少弯路。
一、主管部门
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时,需完成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批件。
二、所需材料
【商务部门】
1. 境外投资备案表
2.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境外公司章程(合同、协议)文件
4. 投资主体董事会(或股东会)出资决议文件
5.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文件
6. 可行性研究报告
7. 真实性承诺书
8. 资金来源证明
9. 商务部门根据真实性审查需要的其他的文件
注意:上述资料一般是先提交商务部门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在线上系统申报送审。原则上,商务部门需留存纸质申报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律所、会所等)出具,外文资料由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翻译件。
【发改部门】
1.项目备案申报文件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3.需上传文件:
3.1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3.2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3.3 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投资主体出资决议文件
3.5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3.6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7 境外投资的真实性承诺书文件
3.8 投资主体信用报告
3.9 投资主体章程或合伙协议
3.10 可行性研究报告
3.11 发改部门根据真实性审查需要的其他的文件
注意:上述文件如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后,先发送发改部门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后,再在线上系统申报送审。
本文由我司根据实际经验结合有关政策解读、总结分享,仅供参考。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所需文件资料以及流程均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具体以办理时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我们不负责读后所做出的任何决策以及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