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地方企业在开展境外投资、发展海外业务时如何合法合规地汇出投资款?需要取得哪些主管部门的备案许可?如何履行备案手续?
本篇总结介绍一下河北省地方企业在办理商务和发改部门备案时的注意事项和所需的基本文件材料,帮助企业做好规划,提高备案办理的效率。
一、受理主管部门
河北省地方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时,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审核发证;发改部门则直接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申报,由省发改委审核发证。
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可以同步办理,提高效率。
二、备案所需的材料
【商务部门】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章程文件或并购合同、协议文件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7、并购备案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文件
9、主管部门根据真实性审查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境外并购项目备案时,《尽职调查报告》原则上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申报的文件材料如有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
【发改部门】
1、备案请示文件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3、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5、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6、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7、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8、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9、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10、主管部门根据真实性审查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文件材料中如有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
本文由我司(21survey)根据实际经验结合有关政策解读、总结分享,仅供参考。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所需文件资料以及流程均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具体以办理时主管机关的要求为准,我们不负责读后所做出的任何决策以及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影响。